全文
长文
「江湖」(Jianghu, 2005—2006) 是艺术家木玉明(老木)策划的一项持续12个月的系列实验艺术活动,由丽江工作室与ALAB实域艺术空间联合主办,共12回,由木玉明、向卫星、罗菲、和丽斌、Jay Brown(正杰)等12位(组)策展人独立策划,构成一个去中心化的策展网络。该项目以博伊斯「社会雕塑」(Soziale Plastik)与「人人都是艺术家」理念为理论底色,却以中国传统「江湖」概念为本土根基,形成了东西方艺术哲学在规则层面的创造性嫁接。
项目的突破性在于其高度自治又严格约束的运作机制。老木设计了系列「游戏规则」作为艺术材料本身:其一,设置真实拳击擂台,将专业策展人与非职业策展人之间的观念冲突从话语层面推向肉身对抗,以克莱尔·毕晓普(Claire Bishop)所论的「对抗性美学」(antagonistic aesthetics)逻辑,将冲突本身转化为生产性交流;其二,制定「断指」规则——策展人缺席活动须罚款3000元人民币并「留下手指一根,具体哪只手指自定,执行工具自选」,以黑色幽默的暴力契约反讽艺术体制的软性规训,兼具黑帮叙事的民间气质与激浪派式的身体政治;其三,设定中途退出罚款5000元的经济约束,以市场逻辑的极端化对抗市场逻辑本身。
更具理论深意的是老木的身份消解策略。他故意隐匿策展人与创始人身份,使包括美国合作人正杰在内的每位参与者均自认创造者——这一操作将尼古拉·布里奥(Nicolas Bourriaud)「关系美学」中「微乌托邦」的假设推至极限,却也以萨义德式的文化自觉,警惕了西方合作者在跨文化项目中的主体性僭越。命名之日,老木致电40位中外人士询问「江湖」含义,「无两人说的一致」——这一插曲本身即构成对概念固定性的解构,印证了「江湖」作为流动性能指的民间特质。
正杰拒绝出资后,老木以公众众筹(每人50元)替代制度化资助,每场展览资金仅1500元,却实现了从白盒子向街头、农村、山野、河流乃至阿姆斯特丹的空间溢出。第12回由12位策展人共同策划,呈现「群龙无首」状态,预示老木战略转向。
「江湖」的展览遍布昆明的大街小巷、丽江、中国的其他城市,并随着老木一起延伸到了阿姆斯特丹。其影响力远超云南本地——新浪收藏频道将其称为「中国最大的一场户外艺术运动」,项目最后被邀请到荷兰、美国、深圳、北京的各种艺术双年展上展出,其中2006年在纽约提尔顿画廊(Tilton Gallery)展出「江湖」系列作品,标志着这一草根运动获得了国际艺术界的认可。
亲历者的评价构成了「江湖」历史定位的重要维度。艺术家薛滔指出:「云南艺术家最后一次比较集中做实验艺术创作,是2005至2006年的'江湖'。」 策展人和丽斌回忆:「从2005年到2006年,参与的艺术家达到几百人,国外的艺术家也占了将近一半。单就一个展览有时参展人数也有几百人。只有'江湖'这种类似节日、庆典、狂欢的方式,才能把云南和国外各种不同类型的艺术家集合在一起。没有等级和边界的'江湖'把中外不同职业的人们聚合到了一起,'江湖'恰恰是具有这种特性,只有这种平等、包容和大团圆的方式才能集合那么多'艺术家'。」和丽斌还提及当时「江湖」用博客方式推广,「昆明一做活动全国其他地方的艺术家都知道了。讨论也是在博客上,争论得很激烈,艺术家都非常认真,为一个很小的问题不断琢磨,反复回信件」。
2006年,木玉明在荷兰皇家美术学院工作室开放期间主动叫停「江湖」。这一终止并非艺术市场化冲击的结果——如和丽斌所澄清,「'江湖'结束跟市场化没关系」——而是艺术家清醒认识到:情绪性集体运动虽能制造「万人空巷」的轰动效应,却难以实现结构性的本土艺术变革。由此,老木从「江湖」庙会式集体运动退隐,转向「农民站台」「游戏人间」等更为个人化、极限化的创作路径——从组织化的集体江湖,退隐为个人化的山野桩子。

